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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宁波工程学院2015年8月公开招聘教师补充公告

发布时间:2015-08-20  点击量:5312次  分享至

根据《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,我校于2015年8月10日发布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名的公告。经报名、资格初步审查,职员2、职员3岗位未达到报名要求人数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,现就这二个岗位的招聘条件作适当调整并延长报名2天,具体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则和办法、招聘对象基本条件、招聘办法和步骤不变

二、对职员2、3岗位的专业、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调整如下

招聘

岗位

岗位类别

人数

岗位

职责

招聘专业及

学历(学位)要求

招聘

范围

其他资格条件

职员2

管理岗位

1

从事审计工作

经济学、审计学、会计学专业;

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

浙江省

1、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;

2、具有助理审计师以上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;

3、年龄40周岁以下。

职员3

管理岗位

1

从事教务运行管理工作

专业不限;

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

浙江省

1、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专职教学管理工作经历;

2、年龄35周岁以下。

三、补充报名步骤

(一)报名与资格审查

1、报名时间

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21日下午16时,逾期报名无效。

2、报名办法

应聘人员凭报名表、本人简历、身份证、户口本(或户籍证明)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、毕业(学位)证书、职称、执(职)业资格、党员证(或学员身份证明)、劳动(聘用)合同(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)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人事处报名。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校报名者,可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的电子文档和扫描件发至rsc@nbut.edu.cn,邮件标题请注明“2015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+岗位+姓名+万行教师人才网”。其中通过发送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,在面试前还需要携带原件至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。

3、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,报名时,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,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。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,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。

(二)其他要求与原招聘要求一致。

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:0574—87616030,联系方式: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,联系人:刘老师;

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:0574—87616037;

附件: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

宁波工程学院

2015年8月19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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